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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四岁时发生交通事故,右股骨干骨折是否会构成残疾?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4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导致残疾的,应在治疗终结后,由具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一般应在治疗终结,出院后进行鉴定,如有内固定的,必须待内固定取出恢复后才能做伤残鉴定。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 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
  • 法律分析:小孩儿骨折应该能完全愈合,只要不影响功能恢复,就不会有残疾,那么就只有医疗费等相关开支,治疗痊愈所需各种开支: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假如要住院)等。不严重的话私了可以争取一定的补偿。
    严重的话等伤好了鉴定是否留下残疾,再计算伤残费。主要是赔偿医疗费用、相关护理费用、交通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构成残疾等级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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