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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朋友欠我6000元,然后写了一张借据,同意每月还款,但现在约定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但现在还没有还清,你能起诉吗

债务追讨 2023-05-24 17: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民法典规定,别人欠钱不还多久可以起诉,要按实际情况来定。双方在订立借款合同时,约定了还款时间,还款期满后债务人拒绝返还本金的,债权人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那么债权人就可以随时索要本金,只是需要给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最少要提醒债务人还款一次,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欠条是你们双方共同签订的,如果没有无效情形,一直都是有效的。但是有效不代表你能通过诉讼拿回欠款。还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第一种情况:欠条是否约定了还款期限,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从还款日期开始往后三年,属于诉讼时效期限,如果这三年内你未向对方要钱,则该欠款因过了诉讼时效,对方可以主张时效抗辩,不还钱。
    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起诉讼,则需要你证明你十二年来,不断的请求对方支付欠款,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延长至今。
    第二种情况:如果欠条没有还款期限,则你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款,但是同样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从你向对方提出的还款日期开始,诉讼时效也开始计算了。
    如果你要求的还款日期过了三年你未起诉,对方同样可以主张时效抗辩。
  • 欠款还款期限没到不可以起诉,借款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期限按时偿还欠款,如果没有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出借人没有权利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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