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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以前有个孩子。我和他是第二次婚姻。我是第一次婚姻。我们一起生的孩子是独生子女吗?

其他 2023-05-24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带一个孩子的,如果没有再婚或者再婚对象没有孩子,之后也没生孩子的,算独生子女。独生子女是根据家庭后中孩子的数量来决定的。因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法律依据: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一)夫妻可以协商决定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由于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实际上属于一个民事问题,所以夫妻当然可以就同居生的孩子抚养权归谁达成协议。
    (二)法院起诉解决没有结婚生的孩子归谁;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一方。《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一条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性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民法典》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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