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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死了,孩子不到18岁,能改名吗?

其他 2023-05-25 07: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改名字。改名需要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若该公民未满十八周岁,则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若为十八周岁以上,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可以。需要符合下列办理条件: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法律分析:可以改姓。父亲死后,如果孩子是成年人,要和孩子协商一致后改姓。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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