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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男方全款买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5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方在婚后用其个人财产全款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若该购房款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方面所产生,或该购房款为一方个人财产,但双方约定该房产属于共同所有的,应当认定该房产是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男方全额出钱买房不一定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产证只登记了男方一方名字的,由于是男方全额出钱的,所以该房子属于男方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女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房产证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房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有明确约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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