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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阆中的低保户每个月多少钱

其他 2023-05-25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低保户每月发放钱数由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法律依据: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 一般低保每个月多少钱根据当地最低生活水平决定,一般城市的低保价格在600元至700元左右。但是农村相较于城市低保的价格更低,通常会在400元至500元之间。
    对于中国的低保来说是非常的人性化,而且会根据自身的家庭情况来进行调整每月发放的补助。
    为了更好的帮助到一些经济有困难的家庭,国家设立了低保,通过每月为他们发放一些补助资金,能够很好的支撑他们日常的开销以及生活。
    为了更好的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让更多的人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并且低保的发放也是根据家庭的人口而计算的,如果只设定一个金额来发往低保的话,这对很多家庭来说是不公平的。对于一些消费水平本来就低的城市来说,那么低保的金额也会缩减。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五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第六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直辖市、设区的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执行;县(县级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县(县级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需要提高时,依照前两款的规定重新核定。
    第七条 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管理审批机关为审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需要,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
    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接受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 保户年收入一般不超过一万元。低保户,是指家庭人均月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因为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每个省市的低保标准也有很大差异。
    低保户条件是什么
    低保户等条件如下:
    1、持有本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定期核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者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决定停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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