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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欠我1000元没有借条,有身份证号码电话需要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5-25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欠条,还可以提供转账记录、微信记录、出货单或者收货单等证明欠款事实存在,欠条并不是唯一证据,可以凭借多种形式证据,追索欠款。
  • 别人欠钱但是没有欠条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供借据、收据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的存在,并追回欠款。例如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一、欠钱不还打什么电话起诉
    1、欠钱不还打电话一般不能起诉,当事人可以打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进行举报。欠钱不还的情况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受害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受害者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二、对方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对方欠钱不还,起诉的流程如下:
    1、应当写好起诉书,如果书写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2、应当携带好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经过法院审查后,法院会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依法受理的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会依照具体情况依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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