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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了,有了孩子,结婚了,有了女儿。现在我离婚了,给了对方一个孩子。我离婚的时候写的不是抚养费。如果他起诉我一个月要带3000个孩子,我需要付对方多少钱?

子女抚养 2023-05-25 22: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抚养费必须要给。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孩子的,那么另一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支付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和期限,需要双方协议决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请求人民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会根据另一方的实际收入来作出合理的判决,一般不会超过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婚姻篇规定孩子的抚养费是这样给的:
    1、父母双方可以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达成协议,然后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
    2、父母双方达不成协议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抚养费诉讼,然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法院会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还会考虑孩子的成长情况,然后综合确定孩子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婚内提起支付抚养费的诉讼,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得到支持。孩子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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