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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学生的耳光监控被删除,学校领导不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6 01: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校老师打学生的,家长可以向教育局进行举报投诉。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法律分析:
    校长打学生耳光,可向有关教育监督部门举报,情节较轻,由学校约谈责任人,情节严重者会由教育部门直接或间接约谈责任人。教师在管教未成年学生的过程中,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等有损人格尊严的行为。
    否则,教育部门或司法部门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应当及时进行伤情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主张相应的赔偿。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构成轻伤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报警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应承担哪些责任?
    如果孩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的,由责任者承担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应当由责任者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如果孩子是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的,由责任者承担全部责任。
  • 老师打学生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各主管部门接到上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抵达现场、安抚学生情绪;公安机关已涉入调查的学校应予以协助,酌情对老师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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