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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身份证掉了一天没有挂失,第二天又找到了会不会有影响

其他 2023-05-26 05: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身份证掉了被别人捡到一般是不会有什么影响的。身份证掉了被别人捡到后冒用,丢失证件者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公民在丢失身份证以后,不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的话,冒用者以及审查部门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挂失作用是防止别人捡到你的身份证后作不良用途。但是公民在无意间将自己的身份证丢失了之后是不需要再进行挂失的,如果所丢失的身份证被其他有心人拿去使用了的话,使用者以及他使用身份证的地方会受到相应的法律惩罚,丢失身份证的公民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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