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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是否需要男方签署孩子的户口?

其他 2023-05-26 11:5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孩子上在女方户口需要如下材料:
    1、婴儿出生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
    2、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申请人主要包括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等。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孩子上女方户口不需要男方同意。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新生儿上户口需要以下证件:
    1、新生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2、《计划生育准生证》;
    3、女方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落户通知单》;
    4、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5、男方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新生儿未落户证明;
    6、女方的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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