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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失业,到其他城市工作,失业金能领吗?

社会保险 2023-05-26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领。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二)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三)进行失业登记
    (四)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法律分析:不是上海户口可以领取失业金。但是非上海户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金于次月起每月15日左右发放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账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法律分析:上海市民可以到户籍所在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法律依据:《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二条 《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的重要凭证。
    《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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