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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游泳馆出现孩子溺水身亡,救生员持证上岗,也有即使救护,但是孩子还是没抢救过来,那么这个救生员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会不会因为他看手机被判过失致人死亡罪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7 0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童若在泳池中溺水身亡,若泳池的管理者、所有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儿子溺亡的结果是由于监护人的过错导致的,则由监护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一般情况下,见死不救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基于下列几种情形产生的救助义务,行为人不救助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2、业务上的要求;

    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再如交通肇事罪,如果肇事人逃逸致人死亡会加重刑罚。
  •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
    1:客观表现上行为人实施了致人死亡的行为,并且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2、主观责任形式为过失。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满16周岁的自然人。
    4、客体是被害人的生命权。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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