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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技校交了钱,但是我不想去读书,报名费可以退吗?教育局有规定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27 10: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可以退费。
    1、若因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机构开课前,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退费的,依照合同的规定退费方式进行退费操作。
    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一般可以退费。
    1、若因机构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机构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机构开课前,学生因其他原因申请退费的,依照合同的规定退费方式进行退费操作。
    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违法。技校如果不退还你的报名费的话。
    你可以去当地的法院起诉对方。因为像这种行为是属于侵权的行为。
    您跟他之间形成的只是合同的关系,您只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就可以把其他的费用退还给您。
    但是他却强制性的全都扣除了,所以说是违法的行为。
    法律依据:
    《学费收退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学费,包括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缴纳的学费、住宿费,以及与教育教学活动有关的其它学习性费用。
    第三条高等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依法缴纳学费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学院应依法向学生收取学费。
    第六条学费管理应严格执行各项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1、所有学生学费、住宿费,由学院财务部根据学生管理部门提供的学生名册统一收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收取学生任何费用。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及部分代收款在入学报到时由财务部统一集中收取,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财务部办理缴费手续。
    2、财务部按规定使用票据,按国家相关规定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各种代收款项,向学生开具收费票据,不得以其他名义转借、转让收据。不得自行扩大收费范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院实行学年收费制。学生缴费原则上以一学年为缴费时间单位,当年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学生学费(包括学费、住宿费及其他代收款)的退款,依据不同情形,分别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学生退学学费(专指学费)退款:
    新生报到缴费后,因体检不合格,学院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或经劝留无效、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的,退还其已缴纳的全部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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