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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怀孕了,病假单位不要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7 10: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妇请病假公司不批合法,有医生开具的休假证明的除外。只要孕妇具有患病就医且根据医嘱需要休养的事实,并按制度规定或惯例履行相应的请假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准予病假,一并支付病假工资。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孕妇请病假需要正规医疗出具的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以及请假条等材料。如果单位经审核,认为孕妇符合请病假的情形的,可以予以批准,并且病假期间工资仍然会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 《劳动法》中没有对孕妇请病假进行规定,但明确规定了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对于孕妇请病假,应当符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请病假手续,提供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病假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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