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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要准确的证据吗

子女抚养 2023-05-27 13: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子女抚养权的争取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孩子的年龄等身份信息情况;
    2、个人的经济能力和抚养能力等物证或书证材料;
    3、子女已经满八周岁的,要提供子女的真实意愿等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具体可通过如下方式收集:自行收集、委托他人收集等。且一般需收集证据证明自己给孩子提供的生活环境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孩子长期跟随自己生活的证据,证明孩子更换抚养权不利于孩子成长;医院的病例等证据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生育等情形存在,才有利于抚养权的争取。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根据法律规定,争回孩子抚养权的方式是证明子女与自己生活更有利于成长;子女满八周岁的应该听取子女的意见;出现法定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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