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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如何处罚支票

票据纠纷 2023-05-27 14: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是:
    1、对于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
    2、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第三十二条
    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玩忽职守,对违反票据法和本办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或者贴现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签发空头支票的处罚的规定是,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将被处以支票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票面金额2%的赔偿金;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出票人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 签发空头支票应按下列标准予以处罚:如果行为人签发空头支票的,依法应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此外,持票人还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银行处实有存款金额的支票。法律依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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