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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务合同,工作几天就可以了,要不要工资?

讨薪 2023-05-27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了劳动合同工作干了几天有工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办理入职手续之后,工作一天就有一天的工资。劳动法规定工作几天有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劳务时间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发分为:
    1、有固定期限;
    2、无固定期限;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合同,原则上签订10年以内的合同,10年以上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 没签劳动合同不影响要工资的。具体分析如下: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得,属于劳动者正当合法的收入,公司要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就算工作一天,也要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然属于违法行为。
    2、公司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及时向劳动局投诉举报,劳动局在受理之后会进行处理,责令公司履行。劳动局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有职责作出处理。
    3、对于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如果劳动者工作时间比较长的话,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4、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劳动者要准备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比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证明材料。
    以上是我的建议,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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