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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交通事故后。事故扣押的车辆能开走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7 23: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肇事车辆可以开走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扣押车辆的目的是为了收集事故证据,与当事人间的民事赔偿无关;在交警部门按程序收集证据后,即应放行所暂扣的交通事故车辆。
    但是,如果在此期间,当事人已经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由法院裁定扣押该事故车辆的,则被扣押的车辆未经法院或申请人同意,不可以放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 一、交通事故未处理的车可以开走吗
    1、交通事故未处理,如果需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而扣留车辆的,调查结束前车辆是不能开走的。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
    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合法、及时、客观、全面地收集证据。
    第二十九条
    对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展深度调查;对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道路交通事故,可以开展深度调查。具体程序另行规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1、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4、未构成刑事犯罪的情形下,根据实际的违章行为给进行处罚。
  • 处理完事故车可以开走。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机关扣留车辆是收集证据的需要,不是处理赔偿的抵押。因此事故赔偿没处理完,只要交通管理机关收集证据工作已完成,肇事车辆可以开走。
    且按照法律规定交警除了需要鉴定之外是没有权利扣押车辆的,等到事故认定书出来之后一般车主就可以提车了,但是如果你住院治疗的话,交警那边会让车主缴纳一部分保证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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