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决结果

刑事辩护 2023-05-28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即可判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判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法院对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裁判如下:
    1、自然人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此罪的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西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