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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借人家钱了,但是借条人家给了另外一个人。我该把钱还给谁?

债务追讨 2023-05-28 14: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把钱还给对方了,但是对方不能出示欠条的,可以要求对方出示一份可以证明欠款已经偿还的凭证,如收据等。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作为出借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另外,提起诉讼时,当事人应当向法院提交保留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若被告主张已经归还借款其应当提供证据支持,若其没有证据,其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在胜诉的请况下,对方仍不偿还借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扣划、拍卖被告的财产,且诉讼费、执行费均由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借给别人钱应该打借条。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两者性质、诉讼时效和证明力都不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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