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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在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8 20: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在服务期未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求辞职的,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劳动合同时间内辞职一般不需要赔偿违约金,若与用人单位约定了服务期或竞业限制条款,并且违反约定的,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十三条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服务期不满五年辞职,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服务期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相关条款为前提,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服务期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或约定不明,事后双方又未达成违约金补充条款或协议,则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张服务期违约金依据不足。
    另外,劳动合同中的服务期违约金条款若经法院认定无效,如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超出了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则超出部分对劳动者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较长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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