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妻子欠债的丈夫不知道,有义务承担债务吗?

婚姻债务 2023-05-28 21: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妻子欠债丈夫有义务偿还吗
    1、妻子欠债丈夫有没有义务偿还,需视情况而定:
    (1)丈夫一方确实不知情、同时不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或者是妻子一方在婚前就欠下的个人债务,丈夫都不需要承担连带的责任;
    (2)如果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同时是双方签字确认的债务,或者丈夫已经事后追认该笔债务,这时候丈夫当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信用卡逾期还不上后果有哪些
    1、逾期90天以上,情节严重可视为恶意逾期,银行的催收也可能会给自身和家人造成生活压力,影响个人以及家庭的正常生活;
    2、在逾期收费上,会有一些违约金、罚息等的支出,具体需要按合同约定的收取,不同的机构不同的贷款产品,收取的违约金或罚息不尽相同;
    3、对个人征信记录造成影响,不良的信用记录对以后的房贷车贷等贷款,以及信用卡的办理成为阻力。
  • 妻子欠债丈夫一般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则丈夫有责任,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后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债务,如果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由丈夫一人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