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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不在本地,要挂失吗?

其他 2023-05-29 03: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身份证如何挂失
    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丢失或者出现被盗的,一般可以持本人居民户口簿至常住户口的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且办理身份证的补领相关手续;如果补办申请人是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以至所住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户政大厅进行申报挂失,只要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条件,则可以在异地受理点进行办理补领的相关手续,需要注意的是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必须要由流失身份证的公民本人提出申请,负责处理挂失申报工作的公安机关人员必须要仔细核验申请人的身份信息,核实的无误的可以进行现场受理。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不需要收取费用。
    此外针对国家决定换发新证、或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持证公民应该尽快更换领取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丢失身份证后当事人应当先进行挂失,然后去补办。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实行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不需要挂失,只要尽快补领即可,如果一定要挂失的,应由本人办理挂失手续(一般不能委托办理)。法律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1,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
    2,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
    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3,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
    4,公安机关应当核验公民的身份信息,核实的应当当场受理;
    5,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应当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6,另外,根据公安部的回复,身份证丢失的,不用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手续,只需要尽快补办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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