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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的微信号被别人偷走了,对方冒充朋友让我借钱给他,我相信了,转身被骗了

网络诈骗 2023-05-29 0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微信号给别人用,个人信息会被泄露,如果被骗子盗走微信账号,有可能冒充身份向其他人借钱,令朋友在金钱上蒙受损失。绑定的银行账户也会被盗用,一旦被骗子获取,就有可能盗取银行账户里面的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微信号被盗造成好友损失的,一般无需担责。但是,如果故意提供微信号给诈骗者,诈骗者利用此微信号进行诈骗造成好友损失的,则需要承担责任。不但可能承担民事责任,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
    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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