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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有风险吗

抵押担保 2023-05-29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担保人有下列风险: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风险;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风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按约定向债权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或者连带责任保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 贷款担保人有风险,贷款担保人的风险包括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以及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还可能负担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风险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 做担保人的风险包括代替偿还债务的风险,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义务的时候,担保人应当承担其担保责任偿还债务,还有在银行征信影响的风险,如果贷款人逾期还款的,担保人的征信也会随之受影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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