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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保险销售人员夸大保险误导消费者购买,五年后还能退保吗?当时也忘了没有录音,现在能掌握什么证据让保险公司退保

其他 2023-05-29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若购买的保险产品可以退保,在电话里也能进行退保。具体流程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拨打保险公司的服务热线,向客服人员提供保单号,并说明退保原因;然后等客服人员的回复确认,态度较为坚决的,短时间内即可完成退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五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投保人申请退保,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退还保险单现金价值。
    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按照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 法律分析:退保投诉写法:
    1.可以在退保投诉中将情况具体表明,说是由于销售人员误导或其他原因才购买的保险。
    2.具体需要将退保的原因写清楚,然后拿着退保投诉到当地的保监局去投诉。
    3.如果还是解决不了,最后可以到法院起诉。
    退保是指在保险合同没有完全履行时,经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申请,保险人同意,解除双方由合同确定的法律关系,保险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合同的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在保险期内投保人可申请退保。退保可分为犹豫期退保和正常退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全额退保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客户有明确的证据支持,当时的销售涉嫌误导欺诈,客户不知情等等。退保时还在犹豫期内:通常购买保险时,保险合同内都注明了该产品的犹豫期(对一些冲动购买的朋友而言是一个很好的后悔措施),在犹豫期内要求退保是可以返还全部的保费的。
    非本人签名的代签名:过去,有些保险业务员操作不合规,代替本人签名,使得保险合同上的签名并非本人的亲笔签名;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全额退保。现在业务员操作逐渐规范,电子保单也大面积推广使用,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就比较低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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