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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款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网络诈骗 2023-05-29 16: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网络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属于“视听资料”类证据,但其为间接证据,且证明效力较低,需要和其他证据相印证。同时网络聊天记录必须保持其客观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等特征。
    另外,取证时不得侵犯对方或第三人的隐私,如果用非法手段获取证据的,依非法证据排除原则,视该证据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可以的,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这时的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在仅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
    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 法律分析:证明双方借贷关系的聊天记录。这点很容易理解,自己借给对方钱,一定要拿出证据,就算是聊天记录也能证明借贷关系。转账记录。这点就更容易理解了,微信借钱给别人,一定有转账的记录。转账记录会透露出很多信息,一是借款数目,二是借款时间。身份信息证明等。如果对方的微信名只是个网名,还无法证明是其本人的话,钱就很难要回。所以千万不要在网络上,把钱转给不认识的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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