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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了一位已婚假未婚的网友,为了确某某婚,自愿赠送转账,这算不算诈骗?

诈骗 2023-05-30 00: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网恋自愿转账,赠与钱财给对方的情况,不构成诈骗,立案比较困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钱给付的性质一般有二种,一种是赠与,还有一种是借贷。如果不是对方提出借钱,而是自愿转账一般属于赠与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法律分析:
    网恋自愿给对方钱的,视为赠与,不构成诈骗。诈骗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对方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欺骗对方,诈骗钱财价值三千元以上的,构成诈骗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 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只是为了表达爱意给付的,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赠与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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