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不要领居夫妻的孩子,我们抱养了,怎么登记

子女抚养 2023-05-30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民间收养协议未登记的依法不具备法律效力,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领养非婚生子女需要办理登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当事人登记之日起成立。且收养关系成立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公民未经许可收养子女,并对双方抚养子女的事实进行公证的,寄养人可以持公证书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申请,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市公安机关批准后办理落户手续。收养条件:
    1、收养人不得违反计划生育;
    2、收养其他弃婴,不得有子女,只能收养一名子女,公安机关出具的《接送弃婴儿童报告书》和街道计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签订的不再生育合同一式四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合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