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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夫离婚六年了,我也有过二婚,二婚离婚了,我第一任,想复婚需要什么证件吗?

结婚 2023-05-30 12: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复婚需要以下证件:
    当事人准备好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和村(居)委会或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当事人离婚之后又希望再复婚的,需要进行复婚登记。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 复婚所需的证件如下:
    1、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
    2、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3、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结婚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六条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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