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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出去欠条丢失了怎么还款

债务追讨 2023-05-30 1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条丢了,出借人可以先与借款人协商,在还款的时候出具其他可以证明还款的凭证,如果借款人不同意并且拒绝偿还欠款的,出借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钱还了欠条丢了的处理方式:只要债权人出具收条或有证据证明自己已清偿债务即可。如果债务人偿还了欠款,可以要求债权人给己方打收条,或者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据:钱还了欠条丢了的处理方式:只要债权人出具收条或有证据证明自己已清偿债务即可。
    如果债务人偿还了欠款,可以要求债权人给己方打收条,或者签订还款协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借条丢失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重新签订或者在其借款人还款的时候出具一份收条,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并且以此为由拒绝偿还借款的,则出借人可以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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