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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房子了,我可以把户口迁过来嘛

其他 2023-05-30 19: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租房户口迁入的条件为属于迁入地的常住城镇居民户口;是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或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在市区无房等。具体要看各地区的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

    四、健全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制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各地可以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以及房源等情况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轮候排序规则,统一轮候配租。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户口迁移,遵循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人户一致和整户迁移原则,实行户口迁入地条件准入制。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

    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并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其中,跨县(市)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
  • 有居住权不可以迁入户口。通过租房或者申请公租房只是取得了居住的权利,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但并不能够迁入户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 安置房未分配户口都可以迁走,只是是否影响安置房分配,要依据其所签订协议时是否户口还在已经具体的协议内容判断。如果户口迁走前已经签订好协议了,并且协议中未规定禁止迁户的,可以迁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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