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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定罪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刑事辩护 2023-05-30 2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
    1、主体要件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过失;
    3、客体要件是国有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客观要件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为间接故意和过失。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国有企业人员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其他主体不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款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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