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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北京户口,男方是外地户口,孩子户口怎么上?

其他 2023-05-30 22: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在外地生孩子户口怎么上
    1、在外地生孩子上户口需要的证件有:
    (1)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
    (2)小孩的出生证、准生证;
    (3)落户方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落户证明;
    (4)落户方派出所要求另一方出具小孩的未落户证明;
    (5)未落户证明找当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在给派出所签字盖章即可。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二、孩子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 法律分析:异地结婚,小孩要办理上户口,按照公安户籍管理规定,可以随父,也可以随母办理上户,任由决定。去户口所在地村或居委开出办理小孩上户证明,凭证明带上结婚证,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小孩出生证明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上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1、居民户口簿(带有儿童信息的那一本,即能显示儿童和父母关系的)。
    2、如果和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还需带上儿童的出生证明。
    3、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儿童需由其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
    4、已上学的还需出具学籍证明等原件,各地要求有所差异,可到孩子户籍所在地咨询清楚之后准备相关资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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