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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家人不同意,所以无法拿到户口本,男女双方还能领结婚证吗?

其他 2023-05-31 05: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能,登记处一般要求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要出示,但是如你有理由不能拿到户口本,登记处不强求你一定要出示户口本。比如你说户口本父母拿着,而你父母不同意这门婚事,而你们两人坚决要在一起,一定要结婚,登记处也会给你登记。
    就是说只用身份证然后再达到婚姻法的登记条件只提供身份证也能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男女双方仅凭身份证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法律规定,双方领取结婚证时要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如果夫妻是二婚,还有带上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这种情况是不能领结婚证的,办理登记结婚的时候,男女双方都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女方没有户口本,民政局是不会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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