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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的时候签了一个优惠协议,协议前面有很多所谓的优惠。最后,我说签订合同的定金不会退还。我的收据是指意向金,并表示对全额退款不满意。收据上的5000可以退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31 06: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交纳定金的收据上有可退还定金的约定,那么可直接按约定要求退定金。在装修问题上,出于明细支出的需要,一般会在收据上明确具体情况,因此,建议就是实际中签订装修合同有困难的,可以直接在收据上这些材料上明确约定。
    2、如果收据上没有相关约定,那么交纳定金并收取收据的行为,即可构成事实的定金合同,若违约,定金是可以不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法律分析:
    1、如果交纳定金的收据上有可退还定金的约定,那么可直接按约定要求退定金。
    在装修问题上,出于明细支出的需要,一般会在收据上明确具体情况,因此,建议就是实际中签订装修合同有困难的,可以直接在收据上这些材料上明确约定。
    2、如果收据上没有相关约定,那么交纳定金并收取收据的行为,即可构成事实的定金合同,若违约,定金是可以不退还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装修合同签了后,则不能随意反悔。如果交纳了定金后反悔,定金是不会退还的。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反悔,那么可以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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