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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发票的非法销售的认罪标准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5-31 08: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符合下列条件的,才会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即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客观方面是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侵害的客体是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根据法律规定,量刑标准如下:
    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二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发票罪的刑事构成要件有,该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侵害的客体是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而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非法出售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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