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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生孩子能在当地登记本吗?

其他 2023-05-31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建议与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衔接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1、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明;
    2、申请人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应详细列明申请人与国外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与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
    3、公证人员要求提供的有关的其他证件材料。但现在一般不开取此类证件,用户口本即可证明亲属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必须前往户籍地民政局办理。也就是说,双方必须在其中之一的户籍地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如果该民政局都不是两人的户籍地民政局,两人就不可以在该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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