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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骗立案后一直没消息怎么办

诈骗 2023-05-31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诈骗立案后找不到人,司法机关直到案件侦破时为止,会一直侦查下去,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可以进行网上追逃等形式追捕犯罪嫌疑人。没有抓到犯罪嫌疑人之前时,案子不会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 根据法律规定,被骗了证据不足的处理方式是:公安机关提交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如果证据不足,检察院会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如果在两次补充侦查后,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其他阶段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被骗因证据不足不立案的处理办法:因诈骗案件因证据不足不立案的,报案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据此向检察院提出的,检察院应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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