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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作,自己去税务局交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5-31 14: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社保办理需要以下材料:
    1、个人缴纳社保的,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页复印件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保;
    2、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的,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等到社保部门申请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去社保局交社保需要带四种资料:
    1、要去社保中心开户,需要带上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财务印,公章,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办理完后,去劳动保障中心带上员工的身份证,劳动合同,一寸照片进行登记;
    4、员工要准备身份证,和一寸照片即可。
    企业如果新申请社会保险登记时,需提供哪些证件或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4、开户银行帐号的有效证件,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
    5、地方税务部门发放的税务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 法律分析:公司缴纳社保需要的资料:
    1、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国税、地税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社保申请书原件。
    4、缴纳社保人员的劳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缴纳社保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前两个月份的工资单复印件。
    6、公司的公章及50元工本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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