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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潍坊交了新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山东济南住院生了孩子。我能在济南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5-31 1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
    一般必须有生育证(准生证),产妇本人参加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具备以上两条在参保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比例最高,顺产80%左右。
    县、市医院要办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起付线相应提高为
    600、800
    不经转诊到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不能报,不转诊到定点医院比例是转诊比例的一半左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是可以报销的。一般必须有生育证(准生证),产妇本人参加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具备以上两条在参保的乡镇卫生院住院分娩比例最高,顺产80%左右。县、市医院要办转诊手续,报销比例分别为60%、40%,起付线相应提高为
    600、800不经转诊到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不能报,不转诊到定点医院比例是转诊比例的一半左右。想了解的更为详细情况,咨询当地的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农村合作医疗生孩子是属于报销范围的,但应当是在产妇本人参加了当年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否则其生孩子的医疗费是不能报销的。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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