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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故意遮挡、污损、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6-01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属于违法行为,会被处以扣罚12分并且处罚款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记12分并处罚款20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 法律分析: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如果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并且根据法律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一次性记12分。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记分分值》:
    第一条 机动车驾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第五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五条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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