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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别人4000被起诉有什么办法吗?我不是很想还

债务追讨 2023-06-01 0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欠4000元可以起诉,当事人之间有欠款纠纷的,无论数额是多少都可以起诉,当事人要起诉需要注意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有两种解决方式:

    1、债务人欠钱,被债权人起诉,一般立案后,法院会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有钱还,进行庭前调解即可。如果错过了庭前调解,案件审理过程中,依然还可以调解,签调解协议;

    2、债务人也可以直接选择和债权人进行沟通,让对方撤诉来庭外和解。如果协商失败,原告起诉后,被告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在法院判决。若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因为在法院判决生效后拒不履行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欠别人钱还不上被起诉的; 如果对方原告的证据充分,事实清楚的,经过法庭审判查证属实的,适用法律正确的,则行为人需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判决书生效后,行为人败诉的,需要按照法院的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行为人不履行的,经过原告的申请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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