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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56岁的女员工,4.30分下班,回家的路程是40分钟,6点多在家突发脑出血,算工伤吗?与单位有关吗?谢谢你

工伤索赔 2023-06-01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由于高强度的工作导致下班脑溢血,则可以申请工伤鉴定,享受工伤待遇,由公司负责。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下班途中脑出血不算工伤,因为根据我们国家规定,上下班途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话,才能够认定成为工伤,并且还不能够是本人意志所导致的,如果是脑出血的话,那么它是属于一种疾病,不能够认定成为工伤。
    2、下班途中脑出血不算工伤,脑出血本身是一种疾病,不是工伤。脑出血的发病机理常见的有高血压、外力作用。工伤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最重要的是工作原因。一旦发生脑出血类疾病,首先的反应就是摔倒。如果先摔倒,再脑出血。二者的认定完全相反。但是因工作原因摔倒,继而引起疾病的突发,需要大量证据和医学定论证明。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作岗位上受伤是工伤,上班途上和下班途中算是工伤。第二天脑出血,不能确定性和加班有直接关系,病情发病只能附加又其中的原因。可以找企业单位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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