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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们被火车撞了,当时我们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但现在脸上有疤痕,我可以要毁容费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01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 脸部毁容有下列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而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也依托鉴定的伤残情况和当地的标准来具体进行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面部疤痕赔偿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当事人由于人身损害造成面部留下永久性疤痕,但是未达到伤残评定标准,有权向责任方提出一定的赔偿要求,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用,后期护理费用,住院期间伙食补助等费用,住院期间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并且根据面部受伤留下疤痕对自己生活和工作的影响程度,主张适当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的赔偿金额可以通过申请医疗鉴定,根据伤情程度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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