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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了,想和女人再婚,前妻可以在户口簿上办理吗?

其他 2023-06-01 16: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女人再婚需要办理的手续为: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离婚女人再婚需要办理以下手续: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婚证或判决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办理登记手续,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发给双方结婚证书。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再婚的话,需要有离婚证或者已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才能办理结婚证。除此之外,还需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离婚判决书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第三条
    持有我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当事人申请再婚,须提供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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