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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前我们村集体土地承包给个人还能回来吗?

土地纠纷 2023-06-02 00: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可以的,如果是非法占有就可以要回来的,只要对方是非法占有土地,那么非法占有期间当事人的权利一直处于受到侵害的状态,可以专向法院提起诉属讼要求对方归还土地使用权并赔偿损失,并不会超过诉讼时效。法律规定(持续性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和侵权人之日起计算。
    侵权行为持续的,诉讼时效期间从侵权行为实施终了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 法律分析:乡村土地承包法限定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三十年内村集体不得要回或随意调整土地。但要注意,三十年不动的前提是土地承包人属合法使用土地并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依法不具有或原有使用权但依法应灭失的情况下,该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是应要回的,并非乡村村民分包到的土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回。
    所以,乡村村民在两个村集体都分包到土地时,需要撤销当事人在一方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撤销后牵涉的土地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土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合理调节土地增值收益,维护国家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第四条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第十六条 出售、拍卖无所有权或者处置权车辆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二手车卖方应当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交纳税费、报废期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和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卖方应当无条件接受退车,并退还购车款等费用。
    第十八条 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提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并在经营场所予以明示。
  • 法律分析:应该找村集体签订。乡村土地承包法限定的土地承包期为三十年,三十年内村集体不得要回或随意调整土地。但要注意,三十年不动的前提是土地承包人属合法使用土地并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依法不具有或原有使用权但依法应灭失的情况下,该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是应要回的,并非乡村村民分包到的土地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要回。
    所以,乡村村民在两个村集体都分包到土地时,需要撤销当事人在一方村集体的土地使用权,撤销后牵涉的土地收归村集体,由村集体处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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