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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还没有房产证离婚后如何过户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02 0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办房产证离婚后过户的方法:
    1、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合法所有权,可以依法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所购房屋的权利的证明。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一般来说,离婚时双方应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但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当事人离婚时要求法院分割的,法院暂不处理;
    2、房产证说明房子的产权不清楚,即使双方有房产分割协议,协议只对双方有约束力,对他人没有宣传效力。
    因此,必须先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后再进行分割;
    3、一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另一方可以先起诉离婚,离婚后再起诉法院分析财产。法院判决后,可以凭判决书到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办理出产证后再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婚前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离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夫妻婚前房产过户有两种情况: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个人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夫妻离婚后房产过户
    离婚后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对方,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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