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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老板不想要,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02 04: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 你好,建议诉讼解决,如需帮助可以致电面谈
  •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聘用人员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并且解除劳动合同。临聘人员也叫临时聘用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是指一个公司企业或单位因岗位或其 它需要临时用人,就会聘请一些暂时性的职员,并双方签订临时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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